證人證言是直接證據還是間接證據 普法法律網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1.5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證人證言是否為直接證據,需要根據其證明的內容確定,如果證人證言能夠完整的證明整個事件發生的全部經過,而非一個片段,則可以認定為直接證據。而如果證人僅能證明事件中的一個片段,還需要其他的證據予以結合,則該證人證言是間接證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TAG標籤:間接 證據 證人 證言 訴訟管轄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