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債務糾紛強制執行期限 普法法律網 判決執行律師解答 2.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民事債務糾紛強制執行期限是六個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TAG標籤:債務糾紛 判決執行 期限 訴訟仲裁 強制執行 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