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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鄉土地使用稅標準是多少?

河南新鄉土地使用稅,依據我國土地使用稅條例,河南新鄉將土地使用稅調整為3個等級,一類土地使用稅為15元每平方米,二類土地使用稅標準為10元每平方米,三類土地使用稅標準為6元每平方米,單位和個人使用國家土地,應當依法繳納土地使用稅。

河南新鄉土地使用稅標準是多少?

依據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河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合理調節土地級差收入,保持與毗鄰城市稅負平衡,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原則,經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同意,我市決定對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稅土地等級和稅額標準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徵稅範圍

所有在新鄉市市區範圍內及工礦區使用土地的單位或個人。

二、土地等級和稅額標準的調整內容

我市市區劃分為三個等級,其中一級土地年稅額標準調整為15元/平方米,二級土地年稅額標準調整為10元/平方米,三級土地年稅額標準調整為6元/平方米。具體的土地等級範圍是:

(一)一級土地範圍:新中大道以西,京廣鐵路以東,化工路以北,建設路以南範圍內的土地。

(二)二級土地範圍:一級範圍外,107國道以西,西環路以東,南環路以北,北環路以南範圍內的土地。

(三)三級土地範圍:西工區和新鄉(小店)工業園區及市區範圍以內的其他土地。

三、調整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執行時間

調整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從2007年7月1日執行,原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同時廢止。

第四條 在開徵土地使用稅的地區,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 (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納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和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第五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 鄭州、洛陽市:1.5元至30元;開封、平頂山、安陽、新鄉、焦作、南陽、商丘市:1.5元至28元;鶴壁、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信陽、周口、駐馬店、濟源市:1.2元至24元;縣級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上款所列稅額標準需要調整的,由省地稅局根據《條例》確定,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第六條 省轄市、縣 (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市政建設狀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將本地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相應的適用稅額標準。

綜上所述, 河南新鄉土地使用稅,根據土地所在區域以及使用範圍,新鄉土地使用稅範圍從1.5元-28元,使用人應當以實際使用面積為依據,如果是個人辦學校,醫院,社會福利性質的專案,經過上級標準,可以減免特殊使用稅,已經核發土地使用證的,按照土地使用證面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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