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量刑標準 普法法律網 擾亂公共秩序罪 3.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2、糾集他人多次實施上述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TAG標籤:尋釁滋事 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