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國家罪量刑標準 普法法律網 危害國家安全罪 1.5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2、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3、犯本罪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4、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本罪的,依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 TAG標籤:量刑 分裂 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