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量刑標準 普法法律網 危害稅收徵管罪 3.0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TAG標籤:退稅 非法 抵扣 騙取 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