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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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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合同的区别


1、全部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全部不发生效力,以上讲的那几种情况就属于全部无效。

2、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中仅有一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如善意的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但在保险价值限额以内的部分仍然有效。又如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与保单所填写的不符(只要没有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保险年龄的限度),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给付保险金额,这也是部分无效。

一般来说,人身保险合同是要连续缴纳的、有一定年限的,所以当我们向保险代理人提出申请投保、代理人同意签发保险单并且缴纳第一笔保险费用后,该人身保险合同即成立。此时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有义务承担赔付责任。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相关问题,我们要参考合同法和保险法,所以违反合同法该人生保险自然无效,如果违反保险法比如超额缴费等也属于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