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有違約行爲可以要求退房嗎?
一、開發商有違約行爲可以要求退房嗎
開發商違約後,購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開發商違約時,如果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則購房者可以退房:
(一)開發商和購房者協商後都同意退房;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裏規定了退房的條件,開發商的違約行爲符合該條件;
(三)開發商的違約行爲構成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開發商違約退房的流程是什麼
1、購房人透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2、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
3、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
4、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三、如何有效處理房產糾紛
一般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房產糾紛起訴首先要準備好起訴狀和房產糾紛的證據,例如房屋買賣合同等,然後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因爲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開發商有違約就意味着開發商沒有履行合同的義務,這會讓購房者的利益受到損失,對於受害方是可以要求退房,並承擔自己所有的賠償,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協商一下,如果協商不好就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這都是可以獲得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