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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保法律條文規定有什麼內容

一、關於社保法律條文規定有什麼內容

關於社保法律條文規定有什麼內容

依據我國的《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勞動者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如果用人單位未能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試用期內要購買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勞動者遇上不買社保情況可以去當地人社局舉報。

二、社保繳納流程是怎樣的

1、去社保局開户。準備好開户資料,去當地社保局開户,一般找到社保局開户服務窗口辦理。所需資料有: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1份(蓋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1份(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兩面的複印件1份(蓋公章)、銀行開户許可證複印件1份(蓋公章)

2、去社保局拿員工社保申報核定表。在確定公司繳納社保人員人數沒有變動的情況下,社會保險費申報核定表在每個月的15號之後去社保局拿。

3、去地税局換税收繳款書。拿到社保費申報核定表去地税局貌似可以直接現金繳款、或者是刷卡,也可以去工行打錢繳款。

4、去公司開户銀行繳款,去公司開户銀行需憑税收繳款書繳款。

三、 社保繳納基數怎麼算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佈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準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我國的法律規定了公司必須要給入職的員工購買社保,如果在入職的之後的一個月內公司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費用,是違法的。所以在入職的時候,員工一定要問清楚什麼時候會給自己購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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