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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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的借款屬於詐騙?

什麼情況的借款屬於詐騙?
律師解析:一、借款構成詐騙情形主要如下:
1、借款人主觀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借款人在借錢的時候,就已經準備不履行還款義務。借款人只是以“借錢”為掩護,實則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一般的正常的借款人有還款的意圖,但是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沒能履行義務,僅僅是延遲履行,並不能構成詐騙。
2、借款人在借款的時候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出借人誤認為借款人有能力歸還。比如,虛構公司或者個人財務狀況、虛構借款是為了某種投資等。一般的合法借貸,都不會對出借人隱瞞自己的財務狀況,告知其借款的用途。
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三、詐騙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