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的客觀方面是怎樣的
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輕微肇事逃逸處罰">輕微肇事逃逸處罰 肇事逃逸後自首">肇事逃逸後自首
強姦罪的客觀方面屬於構成要件中的一種,除此之外還有主體、客體以及主觀方面。實踐中,判定是否構成強姦罪,就要從這四方面入手分析,看是否一一符合。至於其中的客觀方面的內容,要是你不清楚的話,可以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強姦罪的客觀方面
(1)強姦罪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於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於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而乘機實行姦淫的行為。
(2)須違背婦女意志。違背婦女意志是強姦罪的本質特徵,但是不能把“婦女不能抗拒”作為構成強姦罪的基本特徵,它只是判斷是否違背婦女意志的客觀條件之一。認定是否違背婦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婦女作風好壞來劃分。如果行為人使用暴力或者脅迫手段強行與生活作風不好的婦女發生性行為的,仍應以強姦罪論處。
二、怎麼認定強姦罪
1、罪與非罪的界限
(1)強姦罪與通姦行為
在男女發生性行為前,既不違背婦女意志,又無勉強女方變範的行為,雙方從內心到外部表現形式完全自願,屬典型的通姦行為。
即使事後,因被揭穿,女方為保住自己的臉面而告男方強姦,或因女方事後反悔而告男方強姦,均不能定強姦罪。
(2)對“半推半就”的姦淫行為的認定
所謂半推半就,是指行為人與婦女發生性行為時,該婦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現,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現。應當全面審查男女雙方的關係怎樣,性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環境條件如何,行奸後婦女的態度如何,該婦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風情況等等。
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則屬假推真就,不能視為違背婦女意志而以該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應認定為違背婦女意志,應當以強姦罪論處。
2、既遂與未遂的界限
我國司法實踐中是以“插入”為認定標準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體內為犯罪既遂。至於是否射精與既遂未遂無關。但有一個特例,如果強姦的是幼女,則以“接觸”為認定標準,即男子的生殖器與幼女的生殖器接觸就算犯罪既遂。
一是要求採用暴力手段壓制被害人的反抗,二是需要違背婦女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而現實中,女性雖然不能成為強姦罪的實行犯,但卻可以成為此罪的間接正犯,也就是説女性也是可以構成此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