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措施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強制措施/列表

被拘留嫌疑人的拘留證有時間嗎

一、被拘留嫌疑人的拘留證有時間

被拘留嫌疑人的拘留證有時間嗎

被拘留嫌疑人的拘留證是有時間的,拘留證落款時間規定是:拘留證上的拘留時間必須要以被拘留的實際時間保持一致,拘留的落款時間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那一天。刑事拘留最長時限為 37天(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到30日。檢察院必須在7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二、拘留的執行方式是怎樣的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享有兩項待遇:探親;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與有期徒刑不同的是: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罪犯;而有期徒刑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適用於罪行較重和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法律後果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後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則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執行場所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或其他勞改場所執行。待遇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參加勞動的,可酌量發給報酬,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間不能回家。

拘役還與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不同。拘役是刑罰的一種。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限制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人實行的行政處罰

綜上所述,被拘留嫌疑人的拘留證是有時間的,而具體的放人時間應該按照被判處的量刑結果,如果是數罪併罰的情況一般拘役時間會稍微長一點,但是就算是拘役期間仍然是可以探親,或者是參加勞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