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措施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強制措施/列表

親友被公安機關羈押該怎麼辦

一、親友被公安機關羈押該怎麼辦

親友被公安機關羈押該怎麼辦

出現親友被公安機關羈押的情況,首先不要慌張,您的親朋好友可能涉嫌犯罪,但也只是涉嫌,任何人未經法院依法判決,不得確定為有罪。您可以向辦案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瞭解一下情況。按照法律規定,傳喚、拘傳不能超過12小時,不得以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羈押犯罪嫌疑人。

公安機關拘留人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如果您的親朋好友被送進了看守所,您應該為他委託律師,因為這時律師是可以進入看守所與他見面並瞭解案件相關情況的。按照法律規定對於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還可以為其辦理取保候審。鑑於我國刑事訴訟的特點和現階段公安機關偵查過程中時有刑訊逼供或者其他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事情發生的狀況,我認為刑事案件聘請律師的時間越早越有利於案件最終的處理。

二、怎樣能與被羈押的親友見面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後,家屬一般是不被允許見面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委託的律師可以與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律師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瞭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

因此,您可以委託律師與之見面,瞭解案件和被告人本人的情況。

家屬一般要等到判決生效以後才能會見被告人。

您首先要鎮定,不要慌張。其次要及時聯繫刑事辯護方面的專家律師。因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期間親屬一般是不能與其見面的,只有律師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因此,及時委託刑事辯護律師顯得非常有必要。

TAG標籤:公安機關 羈押 親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