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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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書遞交流程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並且提出了保證人或者能夠交納保證金的,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審書遞交流程

如果案件處在職務犯罪偵查階段,將申請直接交反貪局反或者反瀆局;如果案件在偵監科(處)審查逮捕階段,申請書交偵監科(處);如果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交公訴科(處)。

刑事訴訟法》

第71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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