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

當前位置 /首頁/刑事辯護/司法鑑定/列表

打架鬥毆傷殘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打架鬥毆傷殘鑑定的材料

打架鬥毆傷殘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準備材料如下:

1、委託書。案件處理機關開具的委託某機構進行鑑定的委託書;

2、傷者身份證件複印件,身份證、户口頁等都是可以的;

3、傷後就醫的所有病例材料, 如果是住院治療, 需要提供醫院病案科複印病例材料(攜帶傷者身份證即可複印)。

4、影像學資料,傷後拍的所有的片子都是需要攜帶,鑑定完畢後片子會退還。

5、其他材料,根據受傷的情況不同,可能需要一些其他的材料,例如可能既往做過損傷程度的鑑定,需要既往鑑定意見書的複印件。

以上材料除了1和4項需要提交原件,其他全部準備複印件即可。需要準備的基本如前,但為以防萬一,建議您在鑑定之前先致電所選鑑定機構詢問清楚,以免後期補材料麻煩。

二、打架鬥毆傷殘鑑定程序

1、鑑定的受理

初審-由鑑定人負責核對委託人(代理人)身份。決定受理的,應當複印委託人(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收取委託人的介紹信,並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1附屬材料歸檔。

審核鑑定委託書:審核委託鑑定事項是否明確、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屬於本鑑定機構的鑑定範圍,是否屬於重新鑑定,委託人是否簽字或蓋章。司法鑑定委託書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1歸檔。

審核鑑定材料:審核鑑定材料的種類、數量、性狀、保存情況,鑑定材料是否真實、完整、充分。鑑定材料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6歸檔。

商議委託鑑定事宜:明確鑑定時限、鑑定事項、鑑定費的收取標準、鑑定文書的送達方式、需要退還的鑑定材料及退還方式、需要補充的鑑定材料及時間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見:經初審,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填寫《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報鑑定機構負責人審批。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2附屬材料歸檔。

2、審批

由鑑定機構負責人或指定的鑑定人負責聽取初審人的意見、審查鑑定材料、簽署是否受理意見。鑑定機構負責人在《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中籤署意見,決定是否受理,以及鑑定時限、鑑定事項、鑑定人、承辦人、鑑定費等事項。

3、受理

由承辦人負責決定當場受理的收取鑑定費用。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8歸檔。辦理受理登記手續。鑑定機構應當按照司法部示範文本格式,與委託人簽訂一式兩份《司法鑑定協議書》,雙方各執一份。司法鑑定協議書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2歸檔。決定補充材料的收取鑑定委託材料經審核,需要補充鑑定材料的,應當填寫一式二份《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其中一份交委託人(代理人),一份連同收取的其它鑑定材料由承辦人保存。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6附屬材料歸檔。決定不予受理的説明不予受理理由。

TAG標籤:材料 傷殘 打架鬥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