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誹謗請律師要多少錢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實施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從而構成的犯罪。誹謗罪是可以自訴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訴案件是指法律規定的可以或者必須親告的罪名。律師代理此類案件收費一般是按件收取或者按涉案標的額收取費用。
一、辦理刑事自訴案件(一審或二審審判階段),一審或二審審判階段收費一般是 3000-5000元/件。
二、辦理財產犯罪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的,除按上述標準收取基本費用外,按照辦理一審民事訴訟案件規定的標準收費。
三、民事案件收費標準
民事案件存在財產爭議的,一般以訴訟標的為基礎,按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分 8%—10%,最低一般不低於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7%;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
以上數據均為不完全統計,不具備普遍性,僅供參考。除基本案件代理費用以外,一般交通費、食宿費等其他費用是另算的,當然也有全包式收費,具體的收費數額要和代理的律師詳談。
參考法律法規: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自訴的提起和受理】對於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侮辱罪、誹謗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