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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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判緩刑條件是什麼

一、尋釁滋事罪判緩刑條件是什麼

尋釁滋事罪判緩刑條件是什麼

1、對象條件:緩刑只適用於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所謂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2)對被判處管制或者單處附加刑的,不能適用緩刑。

(3)如果一人犯數罪,實行數罪併罰後,決定執行的刑罰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適用緩刑。

(4)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符合緩刑條件的,應當宣告緩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內容)。

2、實質條件: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3、限制條件:必須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內容)。換言之,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二、尋釁滋事罪量刑標準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

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尋新姿勢最的量刑標準一般是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處以拘役或者是管制,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才會處於5~10年的有期徒刑,因此,如果不屬於累犯,也不屬於首要分子,並且情節比較親的情況下,有可能會適用於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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