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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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主犯緩刑可以嗎

尋釁滋事罪主犯緩刑可以嗎

一、尋釁滋事罪主犯緩刑可以嗎

尋釁滋事罪的主犯只要被判處了刑罰在3年以下,並且不是累犯,是有可能被判處緩刑的。

它的條件主要有:

1、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3、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尋釁滋事罪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具有其中一種情形的一般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種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尋釁滋事致人輕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每增加輕傷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二、尋釁滋事主犯能取保嗎

1、取保候審是有條件的 ,以下情況申請取保候審才會被批准:

(1)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2)逮捕後,超過了法定的羈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時辦結的;

(3)所涉嫌的罪行輕微,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罰金,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4)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5)具體是指:犯罪後主動自首;認罪悔罪;犯罪事實已經查清,取保後沒有毀滅證據的可能;同案犯已經全部落網,取保後沒有串供的可能;已經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取保後沒有報復的可能。

2、以下情況不能辦理取保候審:

(1)犯罪情節嚴重,可能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犯罪後逃逸的;

(3)不認罪,對指控的犯罪有異議的;

(4)尚有同案人員沒有被抓獲的;

(5)外地户口,本市沒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證隨傳隨到的。

3、實施尋釁滋事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因此,尋釁滋事罪的主犯如果不具有不能辦理取保候審的情況,就有機會取保,建議儘快委託專業刑事律師,爭取取保。

一般來説尋釁滋事罪的主犯是有可能被宣告緩刑,也有可能申請取保候審的,只需要滿足相應的條件就可以了。因為尋釁滋事罪的量刑標準一般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而緩刑的條件是針對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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