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吃霸王餐怎麼處罰?
一、目前吃霸王餐怎麼處罰?
1、目前吃霸王餐可能會受到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的治安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1)結夥鬥毆的;
(2)追逐、攔截他人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4)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2、如果長期吃霸王餐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或者是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具體什麼是吃霸王餐
霸王餐並非必須是霸道行為,吃完悄悄走人、逃跑等,只要吃完不給錢的都算吃霸王餐。
吃霸王餐還有別於吃請、施捨、混吃等,因為別人請客或者施捨屬於有人付賬或者施主同意免費提供食物。故霸王餐僅限制於以自身或某一團體去營業型飯店進行商品交易之買賣行為的吃飯,吃完後不給錢而沒有第三方代為付賬,並且老闆也對所需消費進行正常追究的。
此外,憑藉一些優惠手段,去某餐廳吃飯,沒有付賬,也是吃霸王餐的行為。
正常情形下公民若是到餐館消費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的,若公民由於並沒有支付能力等的原因,在消費後不支付相應對價就離開餐館的行為,就屬於吃霸王餐。餐店老闆可以依法追究此類消費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