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組織邪惡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嚴重嗎
一、犯組織邪惡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嚴重嗎?
我國沒有組織邪惡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相關的罪名是組織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構成此罪的性質是非常嚴重的,一般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
第三百條【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組織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1、聚眾圍攻、衝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擾亂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秩序的;
2、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煽動、欺騙、組織其成員或者其他人聚眾圍攻、衝擊、強佔、鬨鬧公共場所及家教活動場所,擾亂社會秩序的;
3、抗拒有關部門取締或者已經被有關部門取締,又恢復或者是另行建立邪教組織,或者繼續進行邪教組織的;
4、煽動、欺騙、組織其成員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義務,情節嚴重的;
5、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宣揚邪教內容出版物,以及印製邪教組織標識的;
6、其他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行為的。
三、組織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件中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組織機構或者發展成員的;
2、勾結境外機構、組織、人員進行邪教活動的;
3、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宣傳邪教內容出版物以及印製邪教組織標識,數量或者數額巨大的;
4、煽動、欺騙、組織其成員或者其他人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造成嚴重後果的。
構成任何刑事犯罪都非常嚴重,對於構成組織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要根據具體的表現形式以及造成的後果確定量刑標準,如果犯罪情節特別輕微,有可能單處罰金。如果利用邪教組織實施了其他的犯罪行為,法院會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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