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刑滋事與搶劫哪個重哪個輕
搶劫罪法定刑三年以上至死刑,尋釁滋事法定刑五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之事行為有可能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因此從總體上看搶劫比較重,但是也存在尋釁滋事罪終於搶劫罪的情形,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搶劫鉅額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