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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75萬判幾年?

挪用公款75萬判幾年?

一、挪用公款75萬判幾年?

挪用公款75萬判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對於情節嚴重的犯罪行為人,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且不退還的犯罪行為人,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是用來扶貧、防汛、移民、救災等,這需要從重處罰。只要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挪用公款數額在三萬元以上就屬於挪用公款罪。

一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挪用公款數額到達一百萬元以上,或者挪用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五十萬元到一百萬元之間,再或者挪用公款數額在五十萬元到一百萬元之間不退還。這些都屬於挪用公款罪嚴重情節的,犯罪行為人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民法院會依法對挪用公款的犯罪分子正確適用緩刑,但是如果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是不適用緩刑的:

犯罪行為使人民、集體和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犯罪行為人沒有悔改表現且沒有退贓的;直接將贓款用於賭博和走私等非法活動,或者犯罪手段和動機等情節惡劣;有數罪或者屬於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曾因為經濟犯罪行為違法受到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分的;挪用公款涉及的財物屬於特定款物,情節嚴重的。

二、挪用公款罪與非罪的界限是什麼?

一般而言,下列行為屬於構成挪用公款罪的行為:

1、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工作人和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

2、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3、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挪用單位的公款達到了數額較大的程度從事非法營利的活動,那麼將會按照我們國家《刑法》當中所規定的挪用公款罪來進行一定的處罰,此時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按照拘役來處罰。當然了,如果挪用的資金達到巨大的程度,將會按照5年以上有期徒刑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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