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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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可以判處管制嗎

要了解累犯是否能判處管制之前我們需要確定累犯是什麼,顧名思義,累犯就是在被處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形式處罰的罪犯,五年內再次犯罪,並且是犯下需要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罪行的,可以被稱作累犯。而管制是刑事處罰的一種,管制不關押罪犯,只限制罪犯一定的自由,大多數情況,管制是三個月以上,兩年以下。所以根據上面列出的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一旦成為累犯,肯定就是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處罰,就不可能被判處管制了,與此同時,緩刑和假釋也不適用於累犯。

累犯可以判處管制嗎

深入瞭解一下累犯的話,累犯是有幾個條件的。

首先,不止一次犯罪,而且不是過失犯罪,而是故意犯罪的的才是累犯

其次,罪行都是被判處的都是有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以上的處罰。

最後一點,在上一次犯罪被處罰完畢,也就是刑滿釋放之後,五年內,又再次犯下能被判處有期徒刑或以上的罪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累犯裏還有一種特殊的累犯,稱作特別累犯,在對待特別累犯上,國家有對應的特殊處理。

認定特殊累犯最重要的一點是,之前和之後犯罪行為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罪。有了這一點之後,其他方面的認定就有所不同,首先過往的形式處罰嚴重程度不再作為是否成為累犯的參考,也就是説,不論被判處是輕或重,只要有兩次危害國家安全罪,都絕對被認定為特別累犯。

還有,只要犯下多次國家安全罪,不論這之間時間跨度有多大,都會被認定為特別累犯,也就是説,一般累犯的犯罪時間間隔不適用於特別累犯。這也能看出我們國家對危害國家安全罪都是特殊的,從重的處理。

一旦成為累犯,所受到的處罰就會非常重,雖然説浪子回頭金不換,但是累犯是犯下多次危害社會行為的罪犯,相對應的是屢教不改,多次破壞社會安定的罪犯從重處理也是必要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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