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佔私有財產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刑事立案 2.6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八十四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TAG標籤:非法 立案 私有財產 刑事立案 刑事辯護 侵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