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

當前位置 /首頁/徵地拆遷/土地承包/列表

我國的土地使用證類別主要是什麼

土地使用證這種重要的證件,一般都是由當地的國土資源部直接給當事人頒發的。肯定需要申請辦理土地使用證件的申請人,向國土資源部提供相關的材料以後才會依法頒發的,不過我國的土地使用證的種類並不都是一樣的,大家可以跟隨小編的腳步一起來了解一下,我國的土地使用證類別主要是什麼?

我國的土地使用證類別主要是什麼

一、我國的土地使用證類別主要是什麼?

土地使用證大體分為兩類: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包括以前的宅基地使用證。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有三種:一種是紅皮小本的,一種是黃皮大本的,還有就是現在的紅皮大本的。

二、土地使用證有什麼作用?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力”的侵犯。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説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二)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三)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所以,我國的土地使用證類別其實就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這兩種類別,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城鎮公民依法申請辦理的關於土地使用權的證件,而集體土地使用證是我國的農村户口申請的證件。而且集體土地的使用只能在同一組織成員之間進行,所以這兩種證件代表的性質也是截然不同的。

TAG標籤:類別 使用證 土地 我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