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使用年限 普法法律網 土地承包 2.0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為五十年。所謂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權包括對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TAG標籤:工業用地 徵地拆遷 土地承包 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