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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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轉讓要交什麼税

土地使用權轉讓要交的税有:

土地使用權轉讓要交什麼税

1、營業税及附加: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税。

2、印花税和契税: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税。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規程》


第十條

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主管税務機關可要求納税人進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築面積佔整個項目可售建築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餘的可售建築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三)納税人申請註銷税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續的;(四)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税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對前款所列第(三)項情形,應在辦理註銷登記前進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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