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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買賣不破租賃怎麼解除合同?

一、法律規定買賣不破租賃怎麼解除合同?

法律規定買賣不破租賃怎麼解除合同?

法律規定買賣不破租賃是可以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之下解除合同的。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原租賃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但雙方協商後如果對違約情況作出認定則是可以合法解除的,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係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係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想提前退房,如果房東無過錯,是可以不退還押金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除非房東有合同法規定的無效條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則就需要承擔押金賠償的後果。

1、首先看當初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內,提前解除合同(退房)的相關約定,一般情況下剩餘租金不退。再看押金的相關約定是合同到期退還,還是單方面違約不予退還。按照合同執行即可。

2、如合同內沒有以上相關約定,因乙方(房客)提前退房,剩餘租金可不退還。租房押金雙方協商解決,是全部退還還是部分退還,雙方達成一致即可。

二、租房糾紛如何解決?

1、租房糾紛協商解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可以尋求一位無利害關係的人在場作為見證人。

2、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請求調解

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組織或者是居委會請求調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關工作人員解決。

3、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三、租房糾紛包括哪些類型?

1、續租時出租人要求合理變更某些條件;

2、租約到期出租人沒有提出新的條件;

3、租約到期出租人不願意繼續出租;

4、租約期滿後不同意按原租賃合同續租;

5、出租人以原租約期滿為由隨意抬高房租。

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租賃合同的簽訂是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原則的情況之下所簽訂的,一般情況下我們國家適用的是買賣不過租賃的原則,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協商一致的話,也是可以解除雙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