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後移交期限有規定嗎 普法法律網 工程安全事故糾紛律師解答 2.7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沒有規定。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就可以交付給建設單位,但對於交付的期限法律並沒有作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TAG標籤:移交 期限 工程安全事故糾紛 工程 竣工 建設工程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