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無效的條件 普法法律網 勞動合同 3.0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根據《勞動法》第18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1.合同主體不合格。2.合同內容不合法。3.意思表示不真實。4.合同形式不合法。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無效。 TAG標籤:勞動合同 勞動糾紛 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