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拒絕隔離治療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普法法律網 勞動關係 2.9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脱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醫療機構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應當根據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 TAG標籤:勞動關係 勞動糾紛 隔離 法律責任 患者 肺炎 冠狀病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