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滯納金減免條件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社保糾紛 2.9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由於滯納金屬於行政強制手段,具有法律震懾力,目前各項法律法規中均未有滯納金減免條款,因此不應減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TAG標籤:社保糾紛 減免 勞動糾紛 滯納金 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