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續保不需要任何材料,拿着身份證去社保局繼續繳納社保就行。
社保斷交以後的補交需要手續:
1、直接提供補交月的工資憑證複印件,加蓋財務章和公章,憑證上要有員工的本人簽名。
2、員工的勞動合同複印件。
3、單位起草一份補交申請,就説是經辦人員失誤之類的原因,補交保險等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