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交社保嗎 普法法律網 社保糾紛 1.0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分公司屬於公司的分支機構,不是獨立的法人,僅作為公司的附屬排除機構,取得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可以獨立實施一定的行為。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就應當購買社保,取得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可以購買社保,沒有取得的也應當由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公司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TAG標籤:勞動糾紛 社保糾紛 分公司 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