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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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申請退個人所得税?

一、怎麼申請退個人所得税

怎麼申請退個人所得税?

需要納税人主動彙算清繳,向税務局申報退税。

1、凡按規定需要經審批的五項提退,由納税人向所管轄的基層分局提出申請,填寫《退税申請審批表》並提供有關資料,分局管理科審核納税人的有關退税資料,轉分局長簽署意見後報縣局徵收計會科,再報分管局長審批。

手續齊全的,自申請之日30天內予以辦理。退税手續辦理完畢後,由納税人到退税的開户銀行領取《收入退還書》收賬通知聯。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個人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税所得額中扣除。

3、納税人超過應納税額繳納的税款,税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税人自結算繳納税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税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税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

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因此,多繳納的個人所得税可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退還。

二、退税按規定應當攜帶和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完税憑證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審核無誤後,原件退還納税人);

2、誤徵誤交税款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税明細申報表複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請表(《企業誤交税款退税申請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請,須註明申請退税原因及申請退税金額;

5、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複印件一份;

6、員工聘用合同複印件一份;

7、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説明》;

8、税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納税人應承諾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內容真實、可靠、完整;所有複印件加蓋公章並統一使用A4紙樣,表格用黑色水筆填寫,外文資料須附翻譯件)

綜合上面所説的,退個人所得税是屬於納税人的權利,而對於這個税錢也會按不同的情況來進行退還,但也是需要先進行申報,再由税務機關的人員進行審批,最後才會由税務機關來進行退還,所以,退税都是有法律依據的,這樣才能保障納税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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