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寫起訴狀通常應當記明哪些事項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書寫起訴狀通常應當記明哪些事項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TAG標籤:記明 書寫 訴訟仲裁 司法文書 起訴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