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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扶養協議制度是什麼意思

遺贈扶養協議制度是什麼意思
遺贈扶養協議是什麼
1.遺贈扶養協議的主體一般有限制。遺贈人只能是公民,扶養人可以是公民(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體所有制組織,而且須具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同時扶養人沒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2.遺贈扶養協議是一種協議行為。3.遺贈扶養協議雙方,互相權利,互負義務。扶養人負有對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接受遺贈人遺贈財產的權利;遺贈人享有接受扶養的權利,負有將其遺產遺贈給扶養人的義務。4.遺贈扶養協議必須是書面形式,不能為口頭形式,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有利於協議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