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罰法第三十條細則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新婚姻法第三十條的內容是什麼 第三十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釋義】 本條是關於保障老年人婚姻權利的規定。 TAG標籤:訴訟仲裁 司法文書 細則 治安處罰 第三十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