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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税與騙税的區別

漏税與騙税的區別
漏税與騙税的區別
漏税是指納税人並非故意未繳或則少繳税款的行為。對漏税者税務機關應當令其期限照章補繳所漏税款;逾期未繳的,從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滯納金。騙税是指假報出口或則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的行為。對這種行為的處罰是: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除由税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税款以外,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納税人繳納税款後,採取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税款的,依照偷税的規定處罰;騙取税款超過所繳納的税款部分,依照騙税的規定處罰。漏税與騙税的區別,關鍵是2種行為的出發點不同。漏税是無意的,而偷税是故意。且偷税行為比漏税行為情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