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辯護詞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7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無罪辯護詞是怎樣的?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無罪辯護詞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刑事處罰辯護 存款 刑事辯護 非法 辯護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