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公司在保險最高限額內優先賠償。目前,交強險有責賠償的限額是12萬元。無責限額是2萬元。 二、保險責任限額以外的部分,根據
交通事故是發生在機動車之間還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作區別對待。 對於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 1、負全部責任的,
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6、屬於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應根據《民法通則》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視具體情形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 7、屬於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