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名的具體概念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的概念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是指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單位及其人員。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TAG標籤:出具 失實 證明文件 罪名 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