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女方陪嫁歸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離婚時女方陪嫁歸誰離婚時女方陪嫁屬於女方的個人物品,離婚時歸女方。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TAG標籤:歸誰 女方 離婚 陪嫁 婚姻家庭 財產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