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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間的財產離婚後分割的原則

分居期間的財產離婚後分割的原則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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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分居期間的財產可以要求分割嗎

分居多久都不會自動離婚的,離婚有兩種方式,雙方對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協商一致的話帶上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直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協商不成需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分居兩年以上、外遇、家庭暴力、賭博、酗酒、吸毒等)向被告經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離婚,非過錯方不但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金,未滿兩週歲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男方支付撫養費,建議能來電敍述案件細節,從而為你作出更準確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