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註冊金融租賃公司流程
金融租賃公司範圍
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金融租賃公司可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吸收股東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
(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四)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
(五)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
(六)同業拆借;
(七)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境外外匯借款;
(九)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
(十)經濟諮詢;
(十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成立條件需要滿足在上文提到的八項才可以成立,有需要的可以具體瞭解一下。金融租賃公司是一種新型的業務模式,金融租賃行業同時也具有多功能,在金融業的發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時金融租賃在融資的過程中也具有一定的風險,大家需要注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