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財產如何分割,夫妻分居期間

夫妻分居期間,財產如何分割
夫妻分居期間,財產如何分割
夫妻分居期間財產只要雙方沒有特殊約定的,一般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
    因為分居期間雙方的婚姻關係並未解除,仍處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此期間獲得的財產仍然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當然如果雙方對分居期間產生的財產歸屬有特殊約定的,則按照約定處理這部分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