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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請律師嗎

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請律師嗎
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請律師嗎
1.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犯罪嫌疑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律師或者親友作為辯護人進行辯護。委託律師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辯護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但是否必須委託律師,要根據犯罪嫌疑人或者親屬的意願以及經濟條件確定。
2.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