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四十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63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刑訴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內容《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複凍結。 TAG標籤:刑法 四十二 刑事辯護 刑法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