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後可以暫時離開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0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取保候審後可以離開在沒有得到執行機關(一般是辦理取保候審的公安機關)的批准下取保候審後可以離開當地是不被允許的。否則,可能會被撤銷取保候審。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TAG標籤:取保候審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