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登記是否需要帶着離婚判決書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3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再婚登記是否需要帶着離婚判決書再婚登記要出示離婚判決書。辦理再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TAG標籤:登記 婚姻家庭 判決書 再婚 離婚 #